老人把房子给了儿子,起诉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失地养老补偿)
本文知识点归纳及重点:征地补偿养老保险、失地养老补偿
原标题:征地补偿、养老问题都解决,一个也不能少
文章摘要:庭后,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组合家庭,被告系原告前妻所生,两个女儿已经在城镇购买房屋,实际上是担心两位老人的补偿款分配问题才起诉,同时被告也表示愿意分配该补偿款, 而且在场旁听的已出嫁且户口迁出的大女儿及从老人家出嫁的侄女,也要求分割土地;;在充分了解当事人心理的前提下,本着照顾事实和有利于保障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法官将旁听的大女儿和侄女也纳入调解当事人,主动将老人的赡养问题作为征地补偿分配的附带内容,认真分析争议的焦点,理清思路,针对性地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征地补偿、养老问题都解决,一个也不能少土地被征收、征用补偿款分配问题,有时会成为一家人之间不和谐的因素,如若处理不当,将会影响家庭和睦,并为老人日后的赡养问题留下隐患。近日,元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以理释法全面处理征地补偿分配及其遗留的赡养问题,充分保障老人可以安度晚年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是一起特殊的纠纷,父母、子女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事情闹到了法庭。父亲陈初(化名,下同)带着其妻子、两个女儿状告长子陈名,诉称2018年元阳县因修建牛倮水库占用原告家部分土地,被告陈名骗原告将户主变更为自己。经相关部门丈量后确定,原告家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合计772702.9元。
经过开庭审理,法官了解到本案涉及家庭矛盾,实质为分家析产纠纷,分家析产的前提是分家或有重大理由。经询问,原告不同意分家,故无法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且可能遗漏土地承包合同上确认的其他当事人。考虑到双方系一家人,双方关系因该纠纷已经冰冷许久,且有恶化趋势,简单的判决结案并不能彻底解决矛盾。且老人分配到补偿款后,老人和谁居住?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候怎么办?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须尽快圆满处理该案,才能真正促进家庭和睦,维护“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庭后,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组合家庭,被告系原告前妻所生,两个女儿已经在城镇购买房屋,实际上是担心两位老人的补偿款分配问题才起诉,同时被告也表示愿意分配该补偿款, 而且在场旁听的已出嫁且户口迁出的大女儿及从老人家出嫁的侄女,也要求分割土地征收补偿款,并且愿意承担老人的赡养费。
在充分了解当事人心理的前提下,本着照顾事实和有利于保障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法官将旁听的大女儿和侄女也纳入调解当事人,主动将老人的赡养问题作为征地补偿分配的附带内容,认真分析争议的焦点,理清思路,针对性地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沟通调解,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不仅约定了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亦约定了老人日后的日常生活费、医疗费用列支及赡养费及负担等具体问题,充分保障了老人的养老生活,让老人心里有底,让赡养事前有约。一家人摒弃前嫌,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现在,双方已按调解协议进行财产分割,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元阳县人民法院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红河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