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为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探索养老服务新思路)
本文核心要素如下:聚焦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养老服务新思路
原标题: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 解决家门口养老需求
文章摘要: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近年来,我市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努力解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对此,市民政局作出回复表示,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努力解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
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 解决“家门口”养老需求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建议多开办一些社区老年食堂,以应对老龄化社会到来,方便老年人的生活。对此,市民政局作出回复表示,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努力解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
【问政内容】 老龄化社会逐步到来,建议多开办一些社区老年食堂,方便老年人生活。
【问政回复】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满答复如下:
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近年来,我市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努力解决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
为满足特定老年人群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我市已于2017年11月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唐政办字〔2017〕2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为具有本市城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内生活困难的低保老人,失独老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重度残疾一、二级老人,及子女因残疾、重病等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独居老人,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服务内容包括助餐、助洁、助医、助购、助急等。只要满足条件,老人根据实际需求,均可申领。
为加快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我市已于2020年9月出台了《唐山市民政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唐民字〔2020〕8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养老助餐服务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只要满足条件,市辖区内的社区老年食堂、社区老年餐桌、农村助餐点均可申请养老助餐服务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目前,各县(市、区)正在探索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尤其是滦南县探索了“政府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捐一点、志愿者奉献一点”的农村居家养老小食堂助餐服务模式,该模式被中央和省、市多家媒体予以报道,为全市农村开展养老助餐服务趟出了一条新路径,为全市养老服务发展作出了示范引领。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