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中心社工(养老院医疗合作)
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全国养老机构以内设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养老院医疗合作
原标题:力争100%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
文章摘要:落实好惠州市《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所有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无劳动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的扶贫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保障至2020年底;;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力争2019年实现100%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力争100%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南都讯 3月13日,惠州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对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年,惠州市民政局将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将所有县区扶贫部门认定的无劳动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和就业帮扶的扶贫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保障至2020年;今年将加大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实现100%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还将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等。
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单独纳入低保
惠州市民政局局长刘巧慧介绍,今年将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落实好惠州市《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所有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无劳动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的扶贫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保障至2020年底;加强主动救助,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单独纳入低保;收入认定中可酌情扣减家庭成员自付医疗费用等刚性支出。
今年还将调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等底线民生标准。开展乡镇敬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投入350万元支持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提高养老机构参保率
今年,惠州民政部门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落实省关于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跨部门的联合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
做好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的开办工作和护理院的开放运营工作。督促各县(区)3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尽快投入运营。
加快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建设,力争2019年各县(区)建设一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项目,并在有条件的镇(街)、社区开展老年人“大配餐”试点。
修订完善《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资助办法》。推进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制定服务标准规范,组建线下服务机构,争取2019年投入实际运营。出台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行动方案,全面建立县级层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
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力争2019年实现100%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养老机构参保率。
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积极开展长者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健全社会组织“黑名单”制度
截至2018年底,惠州全市社会组织已经发展到4259家。今年惠州市民政局将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加强社会组织能力素质和诚信体系建设。
具体做法包括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归集社会组织负责人、发起人的信用信息,强化信用对社会组织的约束作用,将信用信息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相挂钩。
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对已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未接受年检、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三年年检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加强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联合执法,省与市、市级与县区三级联动执法工作。
重点开展托养、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加大对托养、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力度,做到排查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提升均等服务水平
今年,市民政局将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争取惠城、惠阳、大亚湾、仲恺实现城市社区“三社联动”全覆盖,市级支持惠城和惠阳每个城市社区1名社工。
加快推进“一站三中心”(即市救助管理站迁建和市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中心、市自然灾害庇护中心)项目建设。
创新推进中心城区道路地名标志升级改造工作。扎实做好第四轮界线联检工作,配合汕尾方完成惠州汕尾线联检,督促博罗和龙门完成县级界线联检。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镇级界线勘界工作。
让民政工作焕发新活力
刘巧慧介绍,这次惠州市机构改革,市民政局被划走了优抚科、安置科、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科、救灾科4个科,保留了救灾物资储备和灾后救助职责,医疗救助职责被划走。
调整后市民政局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科、人事科(党委办公室)。
刘巧慧表示市民政局将全面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使命,将惠民措施切实落实到群众身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以赴推动惠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新担当新作为,为把惠州打造成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贡献民政力量。
数据看民政(2018年)
1、党风政风
全年谈话提醒69人次。局领导班子全年每位班子成员下基层26余次。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39件,实现答复率和满意率100%,获评提案办理优秀单位。民主评议党风政风活动中,评议成绩在6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一。
2、兜底保障
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20元;农村和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184元和1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80元和1750元;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年1800元和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890元和2520元。
3、救助管理
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449人次,其中成功寻亲返乡393人;全市滞留受助人员共400人,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4、养老服务
全市养老床位达1832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9.5张。已有31家养老机构投保。全市共排查出农村留守老年人1247人,建立信息台账。全市共排查出留守儿童2228人、困境儿童7519人;排查出的所有农村留守儿童都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5、慈善
全市有17家慈善组织,其中1家具有公募资格。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惠州慈善幸福行暨乡村振兴“千企帮千村”活动,全市接收认捐款、物资和乡村振兴项目价值约6.8亿元。
6、殡葬
全年市、县(区)两级财政投入资金3131.034万元,免除17701具遗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依法处理无人认领遗体132具。海葬:122位逝者;树葬:124位逝者。
7、婚姻登记
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40910对。其中结婚登记28057对、离婚登记8408对、补领登记4445对。
8、福彩
全年福利彩票发行16.46亿元,销量全省位列第5名,同比增长5.65%,净增0.88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4.61亿元。
9、基层社会治理
1267个村(居)委会正式具有特别法人资格。全市1043个村委会已普遍制定村规民约。
10、社会组织
全市社会组织发展到4259家。完成30家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公布了四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依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15家。2018年共审核拟任社会组织负责人216人,对6名不符合要求的停止其参选资格。
采写:南都记者 郭秋成